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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藏高原社会历史变迁

明朝时期 (1368-1644)

  明代统一全国以后,裁撤了"宣政院"建置,摒弃了"吐蕃"这一过时的称谓,改建两个都指挥使司和一个军民元帅府,直接受命于朝廷。

明朝时期行政设置图

  朵甘都指挥使司:在答思麻及喀木地方,大体上相当于元代吐蕃等处和吐蕃等路两宣慰使司故地。

  乌思藏都指挥使司;最初辖治十三万户;不久即以诸王受封而逐渐取代。

  俄力思军民元帅府:即纳里速古鲁孙旧辖拉达克、古格、布让三个地方政权。治所在俄力思(列城)。

  明朝在乌思藏以及与其接壤的的朵甘地区,对于其中五个实力强盛的政教领袖,先后分封王爵,而以列伍栋的怕木竹万户受封阐化王之后势力最强。此外,明朝还封过各教派领袖为若干法王,但法王不能世袭,亦无封地,徒具虚名。仅有大宝、大乘、大慈三法王,在民间有一定的声望和影响。

  明朝对高原部族亦泛称为“西藩人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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